本網訊 通訊員陳莎莎報道:2月19日下午,咸安交警大隊民警饒敏在咸安區雙峰路與永安大道交叉口執行疫情防控任務時,查獲一輛號牌為云D4xxxZ的小轎車通行證有涂改嫌疑。經過核查,車主張某自稱這張編號為0116的“咸寧市疫情防疫防控車輛通行證”是幾天前撿到的。之后一直放在自己車上使用,為了規避檢查,還將通行證上的原車牌號涂改為自己的車牌號。
張某在沒有通行許可的情況下冒用他人的通行證上路行駛。其行為違反了咸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于自2020年2月3日15時起對中心城區實施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根據相關條例,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張某行政拘留七日。